國家質檢總局正式發布了《出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》,該辦法將于2月1日起實施。規定表示我國將進一步加強出口水果的溯源性,實施出口水果注冊登記、監督管理制度,有助于引導我國水果產業的規范發展。
有關專家表示,我國是水果生產大國,我國的水果產品占世界水果總產量20%,每年出口創匯超20億美元,但是,我國水果參與國際貿易比例只占到總產量的2.4%,遠遠低于9%~10%的世界平均水平。
目前,我國水果產業還存在一些問題,例如:出境水果產業發展參差不齊,生產仍以傳統模式為主,生產方式落后,出口產業鏈還不健全;果農果商質量安全意識淡薄,水果果園、包裝廠管理水平不高,植物疫情、農藥殘留等安全存在隱患;國外不斷提高進口水果檢疫準入門檻,檢驗檢疫技術壁壘形勢嚴峻。據悉,該管理辦法主要包含:一、要求建立出口水果監督管理溯源體系;二、細化果園、包裝廠監督管理要求,并實施注冊登記制度;三、明確出口水果在不同檢驗檢疫機構轄區管理配合問題。